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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,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了中国教育学会会长、北师大博导、教授顾明远先生语出惊人的提议:取消中小学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,更不能把“三好学生”与考试加分相提并论。其实,我省早在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,政协委员杨建英递交提案,建议废除省级三好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高考加分制度,以避免评选过程中的腐败现象。杨建英在提案中说,这项制度已经变味了,变成了家长实力的较量。根据一些家长反映,以及她所做的调查,表明有的家长为了让子女获得高考加分,用权力或者金钱开道,让子女获得省级三好生或者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。而一些部门的领导,则迎合这些家长的意愿,在这两项荣誉称号的评选中搞幕后操作。内定人选后,还装模作样让全体同学投票选举,使一些班主任十分为难,不知道怎样面对纯真的学生。杨建英指出,评选过程中的腐败现象违反了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背离了加分制度的本来意图,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反而得不到照顾,学生心灵受到伤害。由于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,所以她决定在本次政协会议上递交提案,得到不少学生家长的支持。
今年,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在全省首次开评区级“新三好”,即用“好公民、好学生、好子女”取代了传统的“思想好、学习好、身体好”的“旧三好”考核标准。在评选的标准、程序、比例、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体制创新。受到广大家长的支持。但是,对于“新三好”是否在升学考试中加分问题学校师生对此也议论纷纷:
学校里的“三好学生”是学生中的佼佼者,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,给学生授予“三好学生”的荣誉,既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肯定,对其他学生也是一种激励。但是,这种激励应当是以精神奖励为主,当“三好学生”在中考时能够享有加分的待遇时,这个纯洁的“三好学生”还能保持他的纯洁吗?
“新三好学生”体现的是学生的综合素质,评价体系对“德、体”的要求更具体,相对弱化了对“成绩”的要求,这无可厚非。但这个评价体系有弹性,凭的全是老师和领导的“印象分”。
在各种考试中,有时一分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。在这个弹性评价体系里,如果“新三好学生”中考可加分,就为某些欲作手脚的人留下了“空子”:只要家长能够“摆得平”,即使学生各方面表现平平,也可以因为“综合素质高”,而被推荐为“三好学生”。如此一来,不仅玷污了“三好学生”的称号,也损害了其他学生的利益,造成人为的不公平。
笔者建议,既然“三好学生”本意是为了对学生进行精神激励,不妨开始就让它远离功利,不要给予加分的“实质性奖励”。
别让“新三好”沾上功利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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